现实问题
沈某一直非常喜欢自己外甥张某,考虑到自己的儿子生意红红火火,家境优越,而张某年过三十依然因没有房子而找不到对象。于是,沈某将其拥有的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送给了张某。就在张某接受赠与半年后,一次家庭聚会因与沈某的儿子发生口角而演变至打架,最终将沈某的儿子打成重伤。沈某感到非常伤心,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对张某的赠与。那么,沈某的撤销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本案中,张某将沈某的儿子打成重伤,显然已经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沈某的近亲属,所以沈某有权撤销对于张某的赠与。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