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后进项税账务处理

2024-12-18 04: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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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则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并在明细科目设置有关专栏(如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等)进行明细核算。 1、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3、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