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看你的伤属不属于工伤,如果不属于,而且单位有规定要用这种方式还时间,那就按规定。如果单位不需要,那就安心休假。以下最为参考吧。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
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二是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两种情形之一,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员工在下班路上受伤了,这也是属于工伤。他受伤是休息的天数,不需要加班顶回来。
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员工在下班路上受伤属于工伤。受伤休息的天数应该算正常的工作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加班还给公司的。
这个是不需要用加班的时间还给公司的。因为你是在下班的路上受伤也算是工伤。公司会给你一些补偿的。
首先你得有凭据证明你是下班直接回家,而且是正常路线,正常交通工具,没有违章,没有违法,没有和受伤有关联的疾病,才有可能获得工伤待遇,这样你的休假就可能是正常的工伤假期,但这也要是正常的时间段的休假,否则你就可能被这充满竞争的社会顶替岗位,毕竟现在是经济社会了,至于以后是否需要加班偿还,这决定于你是否仍然希望留在这个公司,因为公司也是需要盈利的,不是慈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