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委托中介公司代签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出具了委托书,这个委托书只要有你的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到公证处公证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你委托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收取了定金,这个合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在违约等于你违约,这个与中介公司没有关系。如果你不想卖房,应当支付双倍定金。打官司也要败诉。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想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可参阅《合同法》的如下规定处理: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如果你口头答应收押金,作为卖房子的定金,那需要追究卖方的责任,如果你没有答应收押金,而是中介擅自收买方押金,那应该是买方和中介之间的问题,和卖方无关。
卖房合同签订后,卖方违约的,应该向买方双倍返还订金,如果没有订金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理
1、只有业主在该中介登记售房,中介才会销售业主的房子并收取定金,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此事业主有责任。
2、中介在收取该定金时已电话征求业主的意见,业主没有反对,至于中介收取定金后业主在外地没有签字,不是业主豁免责任的理由。
3、如果中介在收取该定金时没有电话征求业主的意见,但是中介收取定金且与买受人约定的条件符合业主当时的挂牌约定条件,业主现在提出不卖房,等于业主撤销房产销售信息,也是一种违约行为,还是要承担责任。
4、如果中介在收取该定金时没有电话征求业主的意见,而且中介收取定金时与买受人约定的条件不符合业主当时的信息挂牌约定条件,业主可以不承担这个买受人的定金责任,其定金责任由中介承担,因为中介的行为已经超越了业主的销售条件。但是,业主在中介已经收到买受人定金的时候撤销登记信息,是要承担撤销信息的相关责任,要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中介支付一些合理费用,如办公费、信息宣传费、经纪人通信及误工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