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转让给朋友,出现违法,过错算谁的?

2024-12-30 15: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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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车辆买卖未过户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原登记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车辆买卖未过户不影响车辆买卖合同效力。
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原登记车主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民事责任也属于侵权责任,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基础仍然必须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是: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权事实;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加害行为与所造成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交通事故中,由于交通事故责任人(又称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造成损害事实,且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理应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对于车辆买卖未过户的原车主来说,其在交通事故中既无过错,又无违法行为,其行为与损害的结果间不具有因果关系,而且因原登记车主不可能再支配和控制该车辆的使用,也未从车辆的使用或运营中取得过或约定取得任何利益。因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律中有关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基本原则,原登记车主依法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原登记车主对于转让车辆后发生的交通事故亦不担责。

回答2:

确实是这样的,如果当事人不能主动去处理这样的问题,交管部门直接找的就是车主,所以如果你联系不上对方,那么只有你来处理

回答3:

没有过户如果驾驶员找不到了当然找车主,这毫无疑问的。

你要做的就是找到你朋友,让他处理,不然你就得背锅,跑不掉的。
或者,你买新车落别人的户?

回答4:

不过户都是你的责任,需要你去处理,私下有没有签协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