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
夜店一般指通宵营业的娱乐场所,或称夜场,泛指各类夜生活的娱乐场所。夜店是指那种营业到第二天凌晨的服务性场所,如夜间娱乐、休闲、放松的娱乐场所,包括娱乐性KTV、酒吧、迪吧、演艺厅、歌舞厅、DISCO、夜总会等,夜店的共同特点是为客人提供酒水、食品、空间、设施设备、让人们尽情吃、喝、玩、乐、放松为一体的精神消费。但不包括所有KTV。
【酒吧】
酒吧(Bar,Pub,Tavern)是指提供啤酒、葡萄酒、洋酒、鸡尾酒等酒精类饮料的消费场所。Bar多指娱乐休闲类的酒吧,提供现场的乐队或歌手、专业舞蹈团队、“舞女”表演。高级的Bar还有调酒师表演精彩的花式调酒。而Pub和tavern多指英式的以酒为主的酒吧。 酒吧有很多类型和风格,既有最低档的“潜水吧”,也有为社会精英人士提供娱乐的优雅场所。酒吧最初源于美国西部大开发时期的西部酒馆,bar一词到16世纪才有“卖饮料的柜台”这个义项,后又随着时代的发展演变为提供娱乐表演等服务的综合消费场所,约20世纪90年代传入我国。夜店和酒吧不一样。夜店是nightclub,常简称club,酒吧是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