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收取停车费的标准不需要有物价局的批准文件,如下:
《草案》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加上第三十条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所有”,那么,由于这些公共场地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对车主收取场地租赁费。
《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有正规的发票,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
您好:
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有正规的发票,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小区路上停车位,占用公共道路的时候,根据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物业部门没有权利收取费用.小区内道路已经公摊到业主的房屋价值中了,所以按照物权法规定,这家物业属于违法经营,还有,物业收费是否提供服务业发票?如果业主有疑问可以向当地的地税,消费者协会还有物价部门举报,物业对地上车位收费是需要物价部门的批文的,如果对于物业公司收费有质疑,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具当地物价部门的批文与物价部门核实.
正常的说不能收取的。因为都包括在物业管理里面。
国家规定小区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