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合理,企业规章制度不合理怎么办

2024-12-21 21: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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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规章制度合理的条件:
(一)、规章制度必须合法所谓合法,包括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体现了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指规章制度的制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就决定了对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主形式通过的规章制度还必须按法定的民主程序制定。
(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已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规章制度是用人单方单方面制定的,单位不能通过规章制度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设定,即使规章制度由职代会通过,如果与劳动合同冲突不一致,或增加劳动者的义务,除非劳动者认可,否则无效。另外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不能通过规章制度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
(三)、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否则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主张该规章制度无效,造成侵权的,可提起诉讼。
(四)、向劳动者公示公示原则是现代法律法规生效的一个要件,作为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更应对其适用的人必须公示,未经公示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职工无所适从,对职工不具有约束力。
如果企业规章制度不符合上述的条件,也就是不合理的时候。员工就完全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还担心他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是不是阻碍他的权利行使。其实按照法学理论来说,无效即是指自始无效,通俗地说就是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效力。没有发生过效力的“规章制度”就不是规章制度了。因此劳动合同中的这条规定一点也不妨碍,尽可放心。

回答2: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全体工人同意通过才是合法程序,有一个人有意见的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程序的规章制度,因为职工代表和工会通过的是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程序,职工代表和工会的人都是代表了全体工人。

回答3:

首先入职或者重新签劳动合同要求基本保底工资在每年增加10%!
举例:每天8小时,双休日和节日法定带薪假上班2倍或者3倍以上!2019年月薪5000元,明年2020年增加10%作为月工资,月薪5500元,以此类推!

回答4:

企业规章制度首先必须合法,至于怎么样叫合理?与企业本身特点、岗位等有关。本人觉得在合法的前提下,只要能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制度就是合理的。比如:办公室文员,只要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文员工作就行,在不在办公室没关系;销售人员,完成销售计划即可;前台、秘书专职应该作息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