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离职了,可以取住房公积金吗

2024-12-27 0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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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来说不能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为: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部分地方有当地的规定可以提取公积金,建议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答2:

应是可以提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