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构化信托产品中,出资人有优先和劣后两个。优先级出资人投入了资金到信托产品中,享有的收益水平略低,同时承受的风险略低,劣后级的出资人 投入了资金到信托产品中,享有的收益水平略高于优先级的投资人,同时要承受高于优先级的产品风险。当信托产品出现违约的时候,劣后级要支持优先级得到偿付,偿付完优先级剩余的部分才能给劣后级投资人偿付。这是结构化信托产品中的内部增信,一般是信托产品被投资人利用自有资金持有劣后级,以撬动外部优先级资金支持自己的项目。在国际金融中,有一个词汇叫同等债权顺位,与此相类似,优先级和劣后级的债权顺位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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