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打架斗殴均违反了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同时还要根据各自的过错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双方协商不成 ,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我也是遇到和你一样的事了,三个打我一个,我就甩了几拳,打了其中一个的眼睛,当时对方报警,就去了医院,我被警察带走,我也受了伤!对方找了关系,警察说我不赔钱就拘留我20天,而且钱还是要赔,协调不成功,让我回来想想,让我随喊随到,我都不想去了,纠结的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