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英:先到单位问需要什么手续,之后按单位的要求提供文件和证明。 所谓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集资筹资建造的房屋。
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享受部分减免。所以集资房只能转让给内部职工,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王光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全球总部合伙人,盈科全国公司控制权专业委员会主任,盈科律师学院副院长兼教务长,盈科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公司治理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六年制硕士联合培养导师。具有中国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国际商务谈判师资格,国际理财顾问师资格。上市公司北京乐普四方方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988)独立董事。王光英带领的盈科全国公司控制权专委会是具有260余名律师的盈科第一大律师团队,团队代理过中国石油集团、中冶集团等多家央企、集团,跨国公司法律顾问,全球顶级法律评级机构Legal 500最新出炉的2016年度亚太地区排名推荐榜单中,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光英律师荣登榜首,被推荐为并购重组领域最佳律师。中央电视台遴选王光英为“中国大律师”,录制《我是大律师》节目;山西卫视遴选王光英为“中国顶级律师”,录制《顶级咨询》节目。王光英律师代理过近百家公司的控制权、股权、投资、公司争议纠纷等近千件案件,专注于公司控制权争端解决律师业务15年,从公司设立、投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多角度解决公司控制权争端,被誉为中国律界“公司控制权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