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女方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前者是针对土地所有权人即集体的,再由集体分配按照是否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其次,安置补偿费是是针对土地的使用人
所以要看拆迁前的土地所有情况,拆迁前房屋土地是属于个人的还是属于 你们夫妻俩这一户 的,或者干脆数你父母的,然后赔偿款当时往下分的时候是针对性的分给你个人的还是分给你这一户的,当然还要看具体的当地拆迁协议怎么说
另外,如果分的是宅基地的话,因为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只是集体无偿分配给本村用户自建住房的生活用地,所以一般司法上是不支持女方分宅基地的,而宅基地上的建房资金,由于一般都是针对 户 而不是个人 进行发放的,所以若是在离婚前发放的话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是有权利主张分割的
如果是按人头分配的,那肯定是把你计入考虑范围了,所以应当是有你一份的。
你好:老房子是结婚后夫妻出资盖的,拆迁分的房子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
宅基地是一在原来的房产基础上给的,它与老婆结婚没关系。它属于结婚以前男方财产的延续,应该分给男方,老婆无权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