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原房主已经交过了,购买二手房不需要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是跟着房子户头走的,原业主带不走,但是,如果该房的公共维修基金使用完毕,而所在物业公共区域又需要维修的,就需要按需缴纳该项费用了。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大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涉及大修基金的有:专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专有部分业主承担;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房屋未全部出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未出售部分的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使用大修基金,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制定使用方案,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5天以上。方案中的内容包括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具体范围和内容,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及工程计划,费用预算及用款进度计划。
望采纳
您好,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在购买新房时,每位购房者都需要缴纳一笔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否则无法取得房产证。房屋维修基金实行的是“钱随房走”原则,在购买二手房时,您应与卖家确认是否已经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1)如果卖家已经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话,那在房屋所有权转让时,您应当要求卖家将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过户给您,您不需要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2)如果卖家没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话,您需要和卖家协商,并在合同里约定,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谁来缴纳。
(3)如果您所购买的二手房,在卖家买的时候是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缓交的情况,就需要补缴,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缴存额30%的情况同样需进行补缴,您需要和卖家协商,并在合同里约定,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谁来补缴。
1、购买没有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时,一定要先到房管部门查询其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查询时须携带产权人的身份证或房屋产权证。
2、有些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情况下:
(1)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那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这块费用后再过户;
(2)如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同时过户。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今后以下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