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2年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2025-01-01 0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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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按照上述规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您可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时应写好民事起诉状(一式三份),带上您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法院立案即可。最好协议离婚。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