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延期举证申请书提交时间是在一定期限内,具体由人民法院决定。
依据《证据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有谁知道问询函是有时间限制的。。。 寄(送)达的询问函一般是在7天内应回复,如果超过7天没有着回复,就可以按默认情况处理。 但是这种情况最好是采用挂号信件寄出,因为寄挂号信件,邮局他会给一个回执单,这回执单很重要,它可以作举证材料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