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没有准时收到,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协议上约定是一个月一付抚养费,那么你不一定一个月一告。你可以从对方不付抚养费之日起到以后的两年间,不超过两年。可以直接起诉两年的抚养费。一并执行。两三个月当然也可以。不过,比较麻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抚养费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该维护孩子的利益就得替孩子着想,尽量给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让孩子健康的成长,不要因为大人之间的不合迁怒到孩子身上,把孩子抚养成人是家长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超过2个月未履行就申请法院执行,如果数额少随时起诉增加抚养费。
看你们是怎么协商给抚养费的?是一次性给全部,还是按一年,每月付给?
如果是按月付给的,超过2个月没给的,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抚养费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该维护孩子的利益就得替孩子着想,尽量给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让孩子健康的成长,不要因为大人之间的不合迁怒到孩子身上,把孩子抚养成人是家长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拓展资料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