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陈案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在判决生效后3月死亡执行能否按原判决书执行

2025-03-28 06: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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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在判决生效后3月死亡执行是否按原判决书执行,视当事人继承情况和财产情况确定。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回答2:

不履行是藐视法律追加罪行啊?不履行者信用体系会有限制的?不能买卖交易,不能享受任何待遇?法院可以现个人财务,发出限制令啊?现在互联网时代,然后采取执行封财产到平谷在上市拍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