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并生效后,卖方是否能以未办理过户登记为由而反悔

2024-11-24 02:07:2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可以,合同是约束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签署后,法律没有规定附生效条件的立即生效,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行为。卖方拒绝办理过户买方是可以起诉要求履行的

回答2:

  买方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该买卖合同成立,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卖方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作为买方可以选择要求卖方承担继续履行交房的义务,或者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不能就合同问题协商一致,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回答3:

可以反悔,但属于违约,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回答4: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正常履行,因合同已经双方签订,合同效力己经产生,双方必须按合同执行,完成房屋买卖过程,过户登记不是必要条件,如一方拒不执行,可以关司法程序。

回答5:

我也碰到过,可以反悔但是按照合同里规定要赔偿违约金的 ,你可以看看,还有就是上法院打官司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