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判断标准
1968年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重新对脑死亡概念进行解释,制定了人类首个脑死亡判定标准:不可逆的深度昏迷;无自发呼吸;脑干反射消失;脑电活动消失(电静息)。凡符合以上标准,并在24~72小时内重复测试,结果无变化,即可宣告死亡。
2、我国判断标准
脑死亡的临床诊断依据包括:深昏迷、自主呼吸停止、脑干反射消失。必须同时、全部具备上述3项条件,而且需明确昏迷原因,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扩展资料:
临床意义:
1、更科学地判定人的死亡
脑是人的思维载体,脑死亡后作为人的本质特征的意识和自我意识已经丧失,有意义的生命个体就不复存在了。因此在判定死亡上脑死亡更符合生命所处状态。
2、有利于器官移植
供体来源困难是当前困惑器官移植工作的主要原因。脑死亡的器官是最佳器官移植供体,因为移植的器官必须在有血供时从供体上取出,因此,在脑死亡后心跳未停止之前,有血压的情况下摘取移植器官是最理想的,成活率高。器官移植的发展在极大程度上要依赖于脑死亡患者提供器官。
3、减轻社会、家庭的负担
据粗略统计,ICU(重症监护病房)患者的费用是普通患者的4倍,而在ICU,抢救无效死亡的患者费用又是抢救成活患者的2倍。
这种脑死亡后毫无意义的抢救及安慰式的救治,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也会造成大量的医疗资源浪费。因此,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来抢救一个脑死亡患者是不值得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脑死亡
脑死亡定义:人类脑死亡是指以脑干或脑干以上中枢神经系统永久性功能丧失为参照系的死亡判定。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1.自主呼吸完全停止(停止呼吸机后5分钟无任何自主呼吸反应)
呼吸停止(窒息)是将患者与呼吸机断开充足的时间,使PaCO2压力在此时间内升高到很高的水平使得呼吸中心内残留的神经元将被激活的情况下,没有呼吸运动出现。
在试验开始时,PaCO2压力应该在5.33—6.00Kpa(40—45mmHg)。而在试验中应达到6.66Kpa(50mmHg)。在适当的预氧化后将病人与通气罩分离开而迷散的氧气通过插管到气管中。仔细观察病人10分钟记录在与通气罩重新连接之前是否有呼吸运动出现。
重复进行这些试验,第二组试验的完成时间是法定的死亡时间。
2.自主性肌肉活动完全停止
3.对外界声、光、温、机械性刺激无反应(单纯脊髓反射试验的存在,并不影响脑死亡诊断的确立)
4.脑干反射完全消失(脑干反应包括:(1 )无瞳孔对光反射;(2)无角膜反射;(3)无vestibular—occular反射;(4)在躯体的任何区域接受足量强度刺激后在脑神经分布范围内没有运动反射(在脊髓完整时,可能引出没有高位中枢参与的、起源于脊髓的反射。);(5)没有对气管刺激的窒息反射。
5.脑电图呈持续平坦波形(3小时内多次记录)
以上5种状态同时存在,并持续3小时,即构成脑死亡震荡(即两次诊断间隔3小时)。死亡时间以第2次确认性诊断为准。
诊断程序:
1. 成立专家委员会
2. 由专家委员会审定及授权专业执行医师进行诊断
3. 由两位医生可以共同或分别进行两组试验。在两组试验之间要间隔多长时间是一个医学决定,并根据原始诊断进行变化。
诊断脑死亡有三个步骤:
1.符合必要的前提条件
●患者靠呼吸机维持并没有任何反射
●患者昏迷的原因明确,如由于不可治疗的,结构上的脑损害所致
2.符合必要的排除诊断
潜在地可恢复的窒息性昏迷如:
●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抑制
●很近期循环停止;持续性休克和低血压
●代谢和内分泌异常
●原发性低体温
在进入第三个步骤之前,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判断是否满足前提条件和排除诊断。
3.确定脑干无反射和持久性无呼吸
● 脑干试验
脑干功能的丧失需由全身脑干反射的消失来肯定。
即
1.无瞳孔对光反射
2.无角膜反射
3.无vestibular—occular反射
4.在躯体的任何区域接受足量强度刺激后在脑神经分布范围内没有运动反射(在脊髓完整时,可能引出没有高位中枢参与的、起源于脊髓的反射。)
5.没有对气管刺激的窒息反射:最终的试验是针对窒息的。 要根据严格的标准进行这项试验。
脑死亡判定
一、先决条件:
(1)昏迷原因明确;
(2)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二、临床判定:
(1)深昏迷;
(2)脑干反射全部消失;
(3)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自主呼吸诱发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以上3项必须全部具备。
三、确认试验:
(1)脑电图呈电静息;
(2)经颅多普勒超声无脑血流灌注现象;
(3)体感诱发电位P14以上波形消失。以上三项中至少有一项阳性。
四、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判定后,观察12小时复查无变化,方可最后判定为脑死亡。
不可逆的深度昏迷;
2.自发呼吸停止;
3.脑干反射消失;
4.脑电波消失(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