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平等权;人身自由;政治权利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一、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哪些?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二、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1 、平等权;
2 、人身自由;
3 、政治权利自由;
4 、宗教信仰自由;
5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6 、社会经济权利;
7 、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8 、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三、公民行使权利的方式和途径有哪些?
1、信访举报制度;
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3、舆论监督制度;
4、参加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
法律依据:
《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