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1、适用的范围不同:
(1)欠条适用的领域有很多,范围比较广。包括借款关系形成的欠款,还有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2)而借条适用的范围比较窄,只适用特定的借款事实。
2、适用的诉讼时效不同:
欠条与借条最大的区别是诉讼时效的区别。两者还款期限明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起算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但是对于还款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欠条与借条的诉讼时效明显有区别:
(1)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2)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一直不主张权利,则超过了诉讼时效。
3、法律定义不同:
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欠条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两者通俗的理解作种属关系,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了。
扩展资料
(1)借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据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欠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的中断。
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1、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外一方。
欠条的法律关系则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或分红、也可以是投资款等各种情况,总体来说就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债务。
2、性质不同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开始算,超过三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
欠条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已标注还清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标注的还清日期之日起算,没有标注清偿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计算。
3、形成原因不同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
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1、产生的原因不同。
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2、性质不同。
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3、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4、证明力不同。
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与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