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不需要房产证原件,但是根据需要是要提供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扩展资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住证暂行条例
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房东房产证原件进行办理的。
一、居住证办理明确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九条可以了解到,居住证办理期间除了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而其中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因此在居住证办理时候房东房产证资料是明确要求提供的。
二、居住证办理所需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可减免
根据个人经验,现阶段公安部门为了方便公民申请办理居住证,对于同一房屋短时间内(1个月内)有居住证申请记录的,该房屋其他居住证申请人员不再需要提供房东房产证原件,只需要提供当事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等其他资料则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对于没有提供房东房产证资料申请居住证的,公安部门会通过电话回访房东核实资料才给予审批居住证办理。
扩展资料: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
首先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暂住”者,顾名思义“暂时居住”也,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暂住”需要证件,换言之,无暂住证者不得随意“暂住”,这就在空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种种,显然不合于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
其次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同时“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深圳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一为“临时居住证”,二为“居住证”。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办理居住证是需要提供房东房产证原件进行办理的,但实际生活中部分地区对于同一房产短时间有申请办理过居住证的可以免去提交房东房产证原件改为回访审核。
一、居住证办理明确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九条可以了解到,居住证办理期间除了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而其中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因此在居住证办理时候房东房产证资料是明确要求提供的。
二、居住证办理所需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可减免
根据个人经验,现阶段公安部门为了方便公民申请办理居住证,对于同一房屋短时间内(1个月内)有居住证申请记录的,该房屋其他居住证申请人员不再需要提供房东房产证原件,只需要提供当事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等其他资料则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对于没有提供房东房产证资料申请居住证的,公安部门会通过电话回访房东核实资料才给予审批居住证办理。
从以上资料可以了解到,条例确实明确居住证办理必须提供房东房产证原件的,但现实中各地对于居住证所需资料的提供则还会更加便民处理,避免了难以领取房东房产证而无法办理居住证的情况出现。
参考资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一般情况下,需要房东的房产证,但应该以当地政策为主。另外,有些地区已经取消了暂住证制度,现如今只有个别地区还有暂住证制度,比如北京市。
北京的暂住证申领方式: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所需材料:
1.申办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 申办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扩展资料:
办理暂住证的违规处罚:
逾期不办理《暂住证》或者暂住期满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责令补办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离京。
涂改、转借、冒用《暂住证》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吊销《暂住证》。
单位或者个人容留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居住的、责令改正;并按每留住1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并按每容留1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不履行治安责任保证书规定的治安责任的处以警告并可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外地来京人员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参考资料:北京暂住证办理办理指南-百度百科
申请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房东的产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XX市居住证》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房东的产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街道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