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部公布的《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里明确规定: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说现在购车已经没有2017年时的购置税优惠了。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