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教师:
我叫王xxx,系南和县史召乡胡佃村人,现住胡佃村,为五年级六班学生,家中有奶奶、爸爸、妈妈、弟弟、妹妹及我六人。爸爸身体瘦弱,腰肩盘突出,不能做重体力活;妈妈风湿性关节炎,腿上关节处,没有离开过膏药,行动明显看出与别人不同;奶奶年纪大了,一年四季吃药,每年还得住院2次;前几年我爷爷又因为意外,花了好多钱,病没治好,又去世了,使我的家里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家里六个人,仅有2.5亩地,仅能顾住一家人吃喝,不能带来额外的收入。爸爸、妈妈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田间劳作和低薪的打工活,这点微薄的收入,不但要供我和弟弟、妹妹上学,还要照看年迈体弱多病的奶奶,使得家庭状况每况愈下。
基于我的家庭这种特殊情况,我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资助金,以缓解我的家庭的沉重负担。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关于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资助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保证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县成立由文教局、财政局、纪检委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筹措资助资金;确定学校受资助名额和具体资助形式;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有关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
2、 有关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及方式
1、 资助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未入学或已辍学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家住( )村,在小学X年级上学。我家中有六口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弟弟和我。爷爷,奶奶都没有文化,爸爸妈妈因为当时家里条件差,没上几天学就回家务农了,弟弟还小,需要一个人专门照顾。现在我是家里最有文化的一个。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是:小学生3元/天、中学生... 指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寄宿生,不住校的贫困生或住校但不是贫困生...
哪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