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如果您有下述情形之一,北京奥组委可以拒绝您进入场馆或要求您离开场馆,并且您不得申请退票或换票:
3.4.1 您未遵守本须知的全部或部分条款;
3.4.2 您拒绝北京奥组委对您或您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3.4.3 您扰乱奥运会秩序;
3.4.4 您干扰场馆内其他观众欣赏比赛,或影响到他人的舒适或安全;
3.4.5 您的门票是他人遗失或遗忘的、被盗的、伪造的、破损的或难以辨认的;
3.4.6 您的门票是从非法或未经授权的渠道购买的;
5. 禁限物品与行为
5.1请不要携带以下物品入场:
5.1.1软硬包装饮料(医疗原因除外)及大量易投掷食品;
5.1.2易碎品与各类容器;锣鼓、喇叭、口哨等各类乐器;
5.1.3体积较大、不方便带入座席区的箱包、手提袋等随身物品;
5.1.4旗杆,非奥运会参赛国家或地区的旗帜,以及展开面积超过2米×1米的旗帜;任何横幅、标语、传单、宣传品与展示品;
5.1.5球、球拍、飞碟及类似物品;
5.1.6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像设备;
5.1.7刀具、球棒、长柄伞、长棍、照相机与摄像机支架等尖锐物,或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
5.1.8动物(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5.1.9除婴儿车与轮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
5.1.10未经授权的对讲机、扩音器、收音机、激光装置、无线电设备等干扰奥运会电子信号的物品;
5.1.11枪支、弹药、弩、匕首等管制器具;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腐蚀性与放射性物品等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物品。
http://www.beijing2008.cn/tickets/ticketsnews3/n214329910.shtml
北京2008年奥运会持票须知
不能带不可以带的东西
拉登等人应该进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