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作为现行调整土地管理方面的专项法律,第八条确立了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在内的各种类型土地的所有权,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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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规定表明法律并未禁止农民出租、出卖住房,而是在农村村民出卖住宅以后,农民丧失了再申请宅基地的权利。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消灭时,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该条款也表明了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因此我国的基本法没有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而且从法律的效力上看,《民法典》(2021.1.1生效)和《土地管理法》是基本法,属于上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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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介绍如下:
实践中,城市郊区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子买卖很多,也没有办理过户,拆迁时,也给予了补偿,只是价格低一点。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绝不能急躁冒进、急于求成。宅基地制度改革,要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科学编制村庄规划,严格控制村庄撤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鼓励利用闲置资源 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政出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以宅基地改革推动乡村振兴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但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可被继承,同时根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的“地随房走”原则,其占地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房屋继承人继续使用。
1、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分别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两个证件分别是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
房产继承所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等资料。
二、那几种情况不能继承?
1、继承者是非农村户
现在有的孩子在城市买了房,把户口也迁到城里去了。大家都知道,能使用宅基地的基本上都是本村村民,如果没有了农村户口,那这块宅基地子女是不能继承的。
2、老人属于独立户口
独立户口的老人,也就是没有子女的五保户去世后,其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3、权属不清晰
有些人的宅基地是没有经过审批就建房子的,或者超过审批面积私自扩建的,亦或者是擅自改变其用途,都是不能继承的。
4、闲置两年以上
我国有明确法律规定,宅基地如果超过2年不使用,将被村集体收回,没有办法再继承。
5、一户多宅
2019年9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因此,如果有发现一户多宅的情况,是不可以继承的;此外,有很多父母和子女是各自申请了宅基地,分开建房子的,这种情况也是不能继承的。
综上所述,宅基地是不能被继承的,但是上面所建的房子是可以的,但要也要符合条件,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
农村宅基地迎“好消息”,老宅子女可“继承”,官方明确“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