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不是3个都必须具备的
你们老师说错了
现在的主流思想是至少不是必须以赢利为目的 的
比如说你把一个人的肖像乱贴,虽然不赢利,但是只要那人不愿意,就可以说你侵犯了他的肖像权
当然恶意是肯定要的,未经过同意也是
但是也有例外
比如说是新闻中,或者大副的照片不以其为重点的也不算
但是只要任意发别人的照片的行为对照片的权利人造成了损失
他就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请求赔偿~!
侵权之诉的构成要件是:1、有侵权行为;2、有损害结果;3、两者间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