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会定期更新符合申请“消费专用备用金”的目标客户,仅目标客户可向平安银行申请“消费专用备用金”,银行并无列出具体条件。
平安“消费专用备用金”到账后会优先抵冲持卡人的信用卡当前欠款部分。每一期下账的本金和手续费金额将全额计入到每月的最低还款额中,并且会占用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的可用额度。持卡人需按信用卡对账单和短信通知还款,如超期未还或还款不足,则会收取相应利息及滞纳金。
持卡人成功申请“消费专用备用金”后,如需终止该业务,须持卡人向本行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后,“消费专用备用金”业务的全部剩余本金及剩余未支付手续费视为到期应付,计入当期信用卡账单(已入账手续费不退还),持卡人需要一次性清偿。
扩展资料:
持卡人申请“消费专用备用金”,平安银行有权根据持卡人的信用记录,并依据本行相关业务规定及商业判断独立决定是否同意该申请。该申请一经我行核准,平安银会给予持卡人一定期限的犹豫期(最长为3个自然日),持卡人可在犹豫期内致电本行信用卡客户服务中心取消办理该业务。若持卡人未在犹豫期内办理取消,我行会在2个自然日内将消费专用备用金拨付到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持卡人不得更改或撤销该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平安银行官网-“消费专用备用金”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
平安银行信用卡消费专用备用金仅针对平安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请,同时在指定名单内的客户由平安信用卡外呼营销专员致电邀约办理哦。
^_^消费专用备用金业务针对指定名单内的客户由信用卡外呼营销专员致电邀约办理,且仅对通过我们综合评分较高的信用卡主卡持卡人。
愿我们的服务能得到您的满意,您也可关注平安信用卡官方微信哦,更多精彩服务等您来体验~~
平安消费专用备用金仅针对主卡持卡人申请,同时在指定名单内的客户由平安信用卡外呼营销专员致电邀约办理。
平安银行信用卡“消费专用备用金”分期付款业务(以下简称“消费专用备用金”)是指持卡人(仅限主卡持卡人申请,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申请,以下"持卡人"均指主卡持卡人)为满足自身消费需求,向我行申请一笔小额备用金,并分期偿还本金及一定数额手续费。
个性定制:持卡人可选择申请6期、12期、18期或24期,申请金额最低为2000元,最高不得超过100000元。
(具体申请期数及金额以网站申请确认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