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的日子,即产权。登记之日即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按照取得土地的用途可确定出让年限为N年,N年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一日即为终止日期。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终日期是规定国有土地转让的期限,继续使用可续期。
就是所谓的产权,几十年产权后就是终止日期,其实一般满后都可以续的。:-D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就是使用权到期日
就是产权使用到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