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男方不给户口本,可以分户吗?要什么手续吗

离婚了,男方不给户口本,可以分户吗?要什么手续吗
2024-12-01 00:19:1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

1、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另一方法是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可到居住地派出所请求民警调解,经民警动员说服无效后,可由派出所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直接办理分户,为迁出人单独打印居民户口簿。再按迁移户口的程序来办理即可。

扩展资料:

离婚后户口处理办法: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

但如果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对户口问题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可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时,男方请求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则可凭生效的法律。如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但没有就户口迁移进行约定,或者虽通过法院但法律文书没有对钟女士户口迁出进行裁决,则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强行迁出女方的户口。

回答2:

回答3:

你们应该是在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的吧?你可以带身份证到办理离婚的地方,看能否补办离婚证,如果不能补办,就把婚姻状况档案也就是离婚档案调取,并加盖婚姻登记处的公章之后去办理分户!

回答4:

不给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