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不可以贷款到外地买房。公积金都是属地化管理,目前还没有全国联网,各地公积金都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外地房产。
但是,在外地买房拿到产证后的半年之内,可以凭产证、身份证去提取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可以用来提前还外地的贷款。如不缴纳公积金则更不划算:首先,公积金是个人和单位各缴7%,合计14%计入你个人账户,购房或者离开上海后可以提取。
缴纳的公积金这部分钱可以先从工资总额中扣除,再计算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如果不缴纳则少单位给的7%和个人工资中7%所产生的所得税这样的好处,且还不能获得低息贷款在当地购房的机会。
在老家按揭买房,
上海公积金可以用
2017年上海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全面推广异地贷款事务。
缴存员工在缴存地以外区域购房,
可按购房地住宅公积金自己住宅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请求自己住宅贷款。
缴存地和购房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应及时出具、
承认缴存证实等资料,处理贷款手续。
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条件:
1.名下无在还公积金贷款(个人公积金总共可贷2次)
2.购房前连续6个月为正常缴纳,没有任何断缴、补缴情况
贷款额度:
个人:无补充公积金上限可贷50w,有补充公积金可多贷10w,即总额为60w
家庭:均无补充公积金上限可贷100w,均有补充公积金即可贷满120w
可贷满条件:
1.月缴额大于980元(含个人月缴额+公司月缴额)
2.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16666.67元
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个人可贷满50w,有补充公积金可贷满60w
贷款额度计算:
1、月缴额>980元,余额<16667元
可贷额度=余额*30
2、月缴额<980元,余额>16667元
可贷额度=月缴额0.144.8可贷期限
3、月缴额<980元,余额<16667元
以上1和2都计算后取小
注意:上海户口20111年1月31号之前与父母共有的房产,虽2套以内不占用个人的购房资质,但是在公积金贷款时会有一定影响:
共有一套——看该套房屋的面积
若人均大于36.7㎡则拒贷(不能贷款公积金贷款)
若人均36.7㎡则按照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共有两套——拒贷(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