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有扣分罚款一个月之内没交有缴纳,按照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在处理违章时可以在车辆年审前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
车辆违章有扣分罚款一个月之内没交有缴纳,按照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在处理违章时可以在车辆年审前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
如果是电子监控抓拍的车辆违章,没有处理时限,可以在车辆年检前几天处理,或者是在驾照记分周期清零前几天处理。如果是交警现场执法处理的违章,应该按照规定时间内处理,否则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按照每天3%收取,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要是监控抓拍的,没有开出违章处分决定书可以先不交,等年检前或驾照记分周期将要到时再处理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