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否获得

2025-02-02 10: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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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夫妻一方被另一方家暴了,是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之一,受害一方有权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
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之于离婚后的的路在哪里,主要要看自己的缘份的,如果有缘份的话,可以重新招一个配偶结婚过日子的。
下面是诉讼离婚及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