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元史·选举志》:“太宗始取中原,中书令耶律楚材请用儒术选士,从之。九年秋八月,下诏令断事官术忽斛与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历诸路考试,以论及经义、词赋,分为三科,作三日程,专治一科,能兼者听,但以不失文义为中选。其中选者复其赋役,令与各处长官同署公事。得东平杨奂等凡若干人,皆一时名士。”
太宗即元太宗窝阔台,太宗九年即公元1237年,耶律楚材是蒙古时代一个最为有名的贤相。这段历史告诉我们,蒙古立国之初确实行过科举考试,考试中选者享有免除徭役、赋税,与长官同署公事的权利,并且点出了第一批中选者中的榜首杨奂的名字。
也许有的人要斤斤计较蒙古帝国与元帝国之间的区别,认为开科取士的是蒙古,元代根本未曾开科取士,这话也不对。
我们不妨再引一段《元史》。
《元史·选举志》:“(元世祖至元)四年九月,翰林学士承旨王鹗等请行选举法。远述周制,次及汉、隋、唐取士科目,近举辽、金选举用人与本朝太宗得人之效。以为负举法废,士无入仕之阶,或习刀笔以为吏胥,或执仆役以事官僚,或作技巧贩鬻以为工匠、商贾,以今论之,惟科举取士最为切务……帝曰:‘此良法也,其行之!’中书左三部与翰林学士设立程式,又请依前代立国学,选蒙古人诸职官子孙百人,专命师儒教习经书,俟其艺成,然后试用。”
此举因故未果。
到了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九月,当时的丞相火鲁火孙、留梦炎等人又一次重新建议开科取士,虽然也因故未果,但当时的科举取士的方略却确定了下来。
到了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皇庆二年(公元1313年)十月,当时的中书省官员又上书给皇帝,称“科举事,世祖、裕宗累尝命行,成宗、武宗寻亦有旨,今不以闻,恐或有诅其事者。夫取士之法,经学实修己治人之道,词赋乃摘章绘句之学。自隋、唐以来,取人专尚词赋,故士习浮华。今臣等所拟,将律赋省,题诗小义皆不用,专立德行、明经科,以此取士,庶可得人!”——建议皇帝重开科举,不过范围比隋、唐时代缩小了,只有德行、明经二科。
元仁宗立即准其所请,并颁下一道诏书。这位皇帝大人在诏书中说:“惟我祖宗,以神武定天下。世祖皇帝设官分职,征用儒雅,崇学校为育材之地,议科举为取士之方,规模宏远矣。联以眇躬,获承丞祚,继志述事,祖训是式。若稽三代以来,取士各有科目,要其本末,举人宜以德行为首,试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浮华过实,朕所不取。爰命中书,参酌古今,定其条制!”
元仁宗延佑元年(公元1314年)八月,元帝国所属各州、郡、县遵从皇帝的旨意推选出“贤者、能者”参加科举考试。
公元1315年2月,各州、郡、县推选出来的士子会试京师。
爱育黎拔力八达虽然是个蒙古人,但他所下的诏书可一点也不“蒙古”。
在他所下的诏书中对哪些人可以参加科举考试,考试的内容,甚至监考人员的组成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我们首先看看哪些人可以参加考试:
诏书上说的是:“年及二十五以上,乡党称其孝悌,朋友服其信义,经明行修之士”——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德才兼备”者方可以参加考试。
考试的内容:
“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氏章句集注》。其义理精明,文辞典雅者为中选。”通过了第一场考试之后,接着考第二场:“第二场第一道(题)以时务出题,限五百字以上。”
“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氏章句集注》,复以己意结之,限三百字以上;经义一道,各治一经,《诗》以朱氏为主,《尚书》以蔡氏为主,《周易》以程氏、朱氏为主,已(以)上三经,兼用古注疏,《春秋》许用三传及胡氏传,《礼记》用古注疏,疏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第一场通过以后,考第二场:“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古赋、诏、诰用古体,章、表四六参用古体。”接着是第三场,“第三场策一道,经史时务内出题,不矜浮藻,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
所有这些都通过之后,汉人、南人作一榜,一榜第一名“赐进士及第,从六品”,第二名以下称为“及第二甲”,皆授给正七品的官职,第三名以下皆授正八品官职。
蒙古、色目人只要通过两场就可赐进士及第(因为他们汉文化水准较低)。
为了保证科举考试的公正性,诏书中还规定了监考人员:总监考由监察御史和廉访司官员担任,分监考由知员举、同知员举等人担任。
元仁宗延佑二年(公元1315年)春三月,经过严格考试,蒙古人护都答儿,汉人张起岩等56位士子,及第、出身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