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承包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妻子属于农村户口,有权承包该村集体的土地,如果你妻子故亡后,法定的继承人(父母、配偶和子女)没有农村户口的,该承包土地就不能继续承包耕种,而须村集体收回,发包给其它的村集体成员。 你妻子在承包期间增加土地肥力或者其它的投资,可以依法要求村集体或者新的承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