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婚姻法自2001年4月28日起施行。
新婚姻法自2001年4月28日起施行。
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修订,新修订的婚姻法同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