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人员按规定可以办理出国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除本法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可以得到批准。”该法第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监狱法》第38条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所以刑释人员只要没有上述第8条所列的情形,符合法定条件的,都有申请办理出国护照的权利。
能否获得境外签证,按目的国相关法规申请。短期签证通常不需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欧盟等国长期签证(居留)通常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
我国法律对此没有限制,关键在于目的地国是否给办理签证,因为在一些国家办理签证时,是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我国对于不允许出境的规定有以下: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通常刑满释放五年后才能办理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