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买房可以署名为两人共有财产,也可以注明出资比例,在领结婚证之前进行财产公证,保护各自财产。也可在婚后办理产权登记,那么无论登记为谁的名字都将将作为共有财产。
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财产分为两部分: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指: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①一方婚前的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③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平等处分的权利。对归属夫妻个人所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号法释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啊,想怎么写就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