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房企的装修费不可以计入土地增值税作为扣除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