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土地使用证户主已死,土地确权时可不可以确权给户籍不在本组的子女

2024-12-20 18: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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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不可以: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组)所有,农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不能继承(确权给继承人)的;
  2、属于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各继承人(子女)可以继续使用该集体承包土地,直到承包到期,村里收回为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