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性
社会角色的产生和存在是客观的,任何一种社会角色的产生都是一定社会文化、历史积淀的结果,是社会生产和生活发展的产物;脱离社会客观需要而由人们头脑中想象出来的“角色” 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是不存在的。
对应性
任何一种社会角色一般都是对应于另一种社会角色而存在的,没有相对应的角色作为前提,这种社会角色也就不存在。社会学把这些相互对应而存在的社会角色称为“角色伴侣”。
单一性
单一性是指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不存在角色权利、角色义务和角色规范完全相同的两种不同的角色;同样地,在一个社会中,也不可能存在对同一社会角色会有不同的社会期望和行为规范。有些社会角色,由于文化习惯不同,会有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但不同的语言表达所指的是同一个社会角色。
职能性
角色乃是社会对个人职能的划分,它指出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在社会关系中的位置,在人际交往中的身份。所有的角色都不是自己认定的,而是社会客观赋予的。
扮演性
每个个体都必须在社会活动中扮演一系列角色,这并不意味着人们故意在那里装腔作势,也不是说人们必然要产生某种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人们的行为只能由 其所处的背景和地位来决定,这就是社会标准。
多重性
在社会关系系统中,个体扮演的角色绝不止一种,而是多重角色的统一体。例如,一个大学生,在课堂里是学生角色,在商店里是顾客角色,在公共汽车上是乘客角色,在女朋友面前是“护花使者”角色,社会赋予他的多重角色,在他身上得到了完整的统一。
固定性
社会角色通过社会位置来具体表现。所谓社会位置是指在群体结构或社会关系中的某个地位。用色小是孤立存在的,每一角色都由其对应的角色位置,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