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出狱还和原告有婚姻关系吗

2024-11-25 02:08: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要看原告是否是重婚的对象,如果原告是重婚对象就没有婚姻关系了,如果原告是原配,没有离婚就还有婚姻关系

回答2:

没有解除的情况下当然还是有婚姻关系的

回答3:

没离婚证就有婚姻关系。

回答4:

如果还没有离,那就有关系

回答5:

1、依据婚姻法10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婚属于无效婚姻,如果重婚一方的重婚罪已经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显然对于重婚一方的重婚事实已经从法律层面依法予以确认,在确认犯罪嫌疑人与刑事自诉案件原告方属于重婚的情形下,重婚一方与原告显然已经不存在婚姻关系。
2、如果人民法院仅根据刑事自诉原告方的诉请,追究了重婚罪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并未依法宣告双方婚姻无效。本案在法定程序的处理上应当存在瑕疵,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据追究重婚罪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判决书,以及相关其它证据,再次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宣告双方婚姻无效。
3、人民法院审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时,对于无效婚姻的审理不适用于调解,应依法作出判决,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刻发生效力。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进行调解,达成调解的,制作调解协议。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不服的,可依法进行上诉。
4、人民法院审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请求撤诉的,不予准许。
5、人民法院审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应当就婚姻效力的认定及其它纠纷问题分别制定裁判文书。
6、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无效或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7、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无效或撤销的婚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并将生效判决寄送至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8、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无效或撤销的婚姻,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属于一方财产的除外。
9、对于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案件审理,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允许合法婚姻一方以具备独立诉讼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10、被依法宣告无效或撤销的婚姻,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生育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直至非婚生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0条、12条、25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3条、14条、15条、16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2条、3条、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