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你的看法。
你想把女儿的婚姻作为改变经济条件的手段,说白了就是卖给一个有钱的人家。
女儿的婚姻幸福对你来说不重要吗?
如果觉得男方品行不好而反对的话,那是是出于爱,很明显,你们不是。
我认为她的想法很正确,所谓知足常乐,乐在其中。只要她们是真心相爱,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你们做家长的只有参考权,而没有决定权。婚姻自由,就同意她们的婚事吧!
女儿的婚事让她自己决定,她有自己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是婚姻法规定。
父母不宜过多干涉,除非男方有明显的欺诈或女儿有认识不到的地方。
做父母的为什么要这么的逼自己的女人呢,和卖女人有区别吗。女孩和那男孩领证也是拜家长所赐吧。
女儿自己喜欢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