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不肯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还要我垫付医药费

2024-12-25 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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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对方不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不会影响认定书的生效。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肇事人没有垫付的义务。
即完全可以不垫付。
对方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或事故基金垫付。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回答2:

车辆等交警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后5天就可以提了,一般验车5天,出报告20天,慢一点也就1个月就可以提车。对方既然不肯签字,那么没必要垫医药费。这个本身是要双方互相谅解配合的,既然对方不考虑你,那么你也不用考虑对方。

回答3:

医疗费三万,同等责任,那你可以先垫付一万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