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跨统筹机构转出办法杭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跨统筹机构转出有什么办法办法。先要符合在杭州市区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及个人账户关系;曾按“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员,要求按正常参保缴费标准转移的,应先行办理补足手续。具体如下:一、办理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的通知》(市委[2007]43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委办[2008]6号)二、办理条件1、在杭州市区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及个人账户关系;2、曾按“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员,要求按正常参保缴费标准转移的,应先行办理补足手续。三、办理凭证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同意转移联系函、《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四、受理部门1、部省、市属参保单位由市社保局业务大厅企业保险窗口受理。2、区属参保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五、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六、办理结果1、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经办人当场受理,并告知前来领取个人帐户转移表的具体日期;申报材料经审核未通过,及时告知原因,并填写《社会保险业务受理单》。2、每月12日前(含12日)申报的,在当月结算期内处理,12日后申报的,在次月结算期内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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