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原件找不到,拿判决书的复印件加盖法院档案室印章,其效力等同于原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规: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从2014年1月1日起在互联网全面公布,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犯罪以及不宜“晒”的4类判决书外,公众均可随时查阅。
判决书丢失后本人可以带上身份证或委托律师到法院档案室去查阅、复印法院案卷中的判决书,在复印件上盖上法院档案室的章后,所复印的判决书与判决书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扩展资料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判决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再婚(词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一、《婚姻法》等法律规定:再婚是指一方在原先婚姻关系解除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办理登记时需要提供离婚证件(指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
二、根据办案实践经验,拿判决书的复印件去民政局不可以领取结婚证,你可以去法院档案室调取当年案件审理的卷宗材料,由档案室出具判决书的复印件,然后给你盖上档案章。持人民法院盖章的判决书复印件去民政局可以领取结婚证。
1、以法院调取的判决书的复印件盖上法院的调档章。
2、持上述材料及户口本、身份证可以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办理。
到法院档案室申请调档,法院档案室会出具一份加盖公章的判决书复印件,对外等同于原件的效用。
不需要,可以查出来,你拿户口本直接去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