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 单位不承认我们之间的劳动关系怎么办?

2025-01-01 17:16:3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发生工伤后 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存在,可提供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事故后,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易对当事人申请认定工伤产生纠纷。
  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一定要增强证据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平时尽可能收集、保存相关物品以便在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用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一是尽量提供能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相关材料。如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
  二是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而且要出庭作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三是让自己任职期间接触过的客户予以证明,证明自己曾经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向其提供过服务。
  四是申请调查取证。

回答2:

半年前我到一个餐饮集团下属的一家餐馆工作。一天,我在餐馆洗碗时不慎摔伤,我于是要求餐馆为我做工伤认定。但是该餐馆经理却说我是餐饮集团的人,不是该餐馆的员工,拒绝为我向劳动部门提起工伤认定。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读者:王寇王寇:《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你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 现在,你所在的餐馆不承认与你存在劳动关系,你有义务提交证明材料证明与该餐馆存在劳动关系,相关的材料有几下几类:工资报酬的领取证明,包括银行卡、工资条等,用人单位发放的用以证明身份的工作证、胸牌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时用的应聘登记表招工表等,还有考勤表、同事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