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和解的程序,请问撤诉后还能起诉吗?

2024-10-28 13: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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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撤诉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起诉。

和解在法律上的含义就是指双方不通过法院而达成了协议,所以签和解协议无需到法院,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即可。 撤诉并不代表放弃权利,撤诉的法律后果是诉讼时效中断,而不导致诉权和实体权利的丧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和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扩展资料

从法律性质上看,撤诉权是检察机关的一种自由裁量权,属于程序性权利。这一程序性规则的设定及其程序性权利的运用,一方面是为了保障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实现;

另一方面是适应起诉后的案件情况,减少讼累,提高司法效率;同时,及时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还需要认识到的是,撤回起诉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之后对案件进行裁量的选择性结果,是对原有指控的一种变更,他是改变案件走向的一种程序,但并不直接决定实体问题,因此它是一种程序性的权利而不是实体权利的处分。

当然,虽然撤回起诉不直接决定实体问题,但也与被告人的实体权利有密切联系,这是毋庸置疑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撤回起诉的性质及其适用

回答2:

和解在法律上的含义就是指双方不通过法院而达成了协议,所以签和解协议无需到法院,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即可。 撤诉并不代表放弃权利,撤诉的法律后果是诉讼时效中断,而不导致诉权和实体权利的丧失,相反的,诉讼时效还可以顺延。因此,撤诉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起诉。如果当事人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则可以此为理由,向法院申请撤诉。 当然,在一审中撤诉,法院的裁定因没有执行内容,所以是无法强制执行的,虽然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和解协议,但是和解协议的内容并不成为撤诉裁定的内容,所以,撤诉后,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对方是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但是,这并不影响当事人依据和解协议再次向法院起诉,再次起诉时,当事人则可要求按和解协议作出判决。 原告撤诉的,案件受理费是减半收取的,而并不仅仅是指开庭前,只要法院未作出判决,当事人都可以撤诉,案件受理费都是减半收取的。但是,财产保全费、先予执行费、其他诉讼费(如鉴定费、邮寄费、车旅费等等)是不减半的。 你自己不去那个城市,处理也能处理,不过你得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去处理,你出具委托手续,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这样就可以由代理人代你去处理了,一般来说,面对面地处理较为稳妥。当然,你也可以与对方电话、传真、网络联系,只要你能拿到钱,方式方法是很多的,但是这样不面对面地谈,变数太大,不是一种稳妥的办法。

回答3:

民事案件已经和解并撤诉的,如果和解协议未获得履行,可以再次起诉。
如果和解是在法院主持下进行,且经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的,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协议,不能再次起诉。

回答4:

根据法律规定,公诉案件中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能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