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朋友和自己的父母共有房产,父母去世之后,父母所有的产权份额成为了遗产,而你朋友由于是法定继承人,能够通过继承获得父母的遗产,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朋友继承所得的房产份额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该房产如果没有遗嘱证明是朋友父母决定只由其个人继承的,那么该房产应做如下区分:
1、共有人为父母及朋友,在没有约定数额的情况下,每人有三分之一的产权,朋友的部分为婚前财产,由其本人所有,不因结婚而变成共同财产。
2、父母部分为遗产,除非有遗嘱证明,否则该部分朋友继承后,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换句话表达: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你朋友所拥有的股份归你朋友个人所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婚前财产归个人。那个遗产最早应该算是他和他父母3人共有。
他父母去世时,这个房子大概2/3是要作为遗产的,由其父母的“子女、父母、配偶”继承,从你的描述看就是他本人继承啦。这个时候房子就是他自己的。
但是,如果儿媳妇在公婆在世时,尽了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子女”分配遗产。至于尽没尽赡养义务,要看法院认定。
该房产如果没有遗嘱证明是朋友父母决定只由其个人继承的,那么该房产应做如下区分: 1、共有人为父母及朋友,在没有约定数额的情况下,每人有三分之一的产权,朋友的部分为婚前财产,由其本人所有,不因结婚而变成共同财产。2、父母部分为遗产,除非有遗嘱证明,否则该部分朋友继承后,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部分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如果没有遗嘱确切的给予你的朋友个人的话。
属于继承法的明确规定。